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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哈工大各专业学员报名、缴费及学习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2 08:58:49

  各位学员:
  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承担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各专业报名、缴费及学习办法通知如下:
  一、学员报名
  1、2010年已在我校报名、缴费且成绩合格的学员,如未在2010年晋升职称,不需要再次报名缴费,2011年课程在网上公布后直接按照原有学号、密码登录学习新课程即可。
  2、2010年已在我校报名、缴费且成绩合格的学员,如在2010年已晋升职称,不需要再次报名缴费,但须在培训网站进行学号升级操作,升级后原有学号的第六位数字将发生变化,其他信息不变。升级后学员将使用新的学号,原有学号停用,2011年课程在网上公布后按照新学号登录学习新课程,密码不变。
  3、2010年已在我校报名、缴费但作业未提交或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不需要再次报名缴费。可以同时学习2010和2011年课程,学号、密码均不变。
  4、2011年新报名学员,须在培训网站上按照现有职称(不是要晋升的职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缴费后学员可凭学号、密码登录学习2010和2011年课程。
  5、2010年已在我校报名但未缴费的学员,原学号、密码现已无效,需要重新报名、缴费,流程与2011年新报名学员相同。
  二、学员缴费
  1、学员个人缴费:我校对学员个人缴费采取网上收缴的方式,学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带有银联标志的各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后均可使用)。缴费时,学员在我校培训网站上点击网上缴费后按照网站提示步骤操作即可,请务必按照网站提示认真核对各项信息。个人网上缴费发票随同培训合格证书一同发放,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2、单位集体缴费:可由单位委派专人持支票到校统一办理,来校时需持本单位报名学员信息表,表格形式可自制,但须包含学员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缴费金额等信息。支票到款后开具发票。
  3、我校不接待学员个人到校现场缴费,也不接受汇款。
  4、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现有初级职称学员一个培训周期培训费为220元,现有中高级职称学员一个培训周期培训费为290元。
  5、网上缴费将于报名截止后开通,预计在4月初开始,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三、网上学习
  1、2010年课程将于3月14日起重新开放。2010年已报名并缴费但未提交作业或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如想在今年补课,请于3月14日至4月3日内上网学习,并于3月28日至4月3日之间提交作业,过期不再受理。
  2、2011年新报名学员在缴费后可进行网上学习,2010和2011年的课程同时开放,可根据需要学习。其中2010年课程的全部资料和2011年课程的函授学习资料(文本教材)从4月4日起开放,2011年课程的网上面授(视频课程)需在5月初开放,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学员须按照函授学习指导材料上规定的时间(初定5月16日至31日)提交作业。如同时学习了2010和2011年课程,两年的作业应按网站提示分别提交,不要混淆,以免影响成绩。
  3、2010年已报名、缴费的学员学习2011年课程,时间安排同上。2010年培训合格后已晋升职称的学员,学习新课程前须先进行学号升级操作,用新学号学习以便进行成绩记载。
  四、作业要求与考核标准
  现有初级职称学员作业包括“专业科目作业一”、“专业科目作业二”和“公需科目作业”。根据作业完成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其中有两次作业不合格的,不予结业。
  现有中高级职称学员作业包括“专业科目作业”、“公需科目作业”和“学习心得论文”。学习心得评定为“差”的,不予结业;两次作业均不合格的,不予结业。
  作业题目及提交的具体时间均见函授学习指导材料。提交作业应为word文档。
  五、成绩记载与证书发放
  按省里统一要求,培训合格证书只在晋升职称当年发放并作为评职材料使用,其他年度由培训单位对成绩进行累计记载,因此2010已领取证书的学员不再发2011年证书,如有需要可发给本年度学员登记表。2010年不合格的学员和2011年新学员如成绩合格,发给2011年培训合格证书。
  具体发证时间和领证办法以网站通知为准。
  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同步进行。
  六、其他说明
  1、为缓解学员集中上线对网站服务器造成的压力,培训期间,除经本网站特别通知外,网站开放时间均为24小时,如学员在上网学习时发现网速较慢,可选择其他时段上网,尽量避开上网高峰时段。
  2、如有特殊情况致以上通知内容发生变化,以本网站最新通知为准。
  3、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按照本网站公布的联系方式咨询各专业负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