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人[2010]29号 关于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归口各单位,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67号)文件精神,现就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0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至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地)、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间见附表1。 二、申报材料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0年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凡不合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予接收。 (二)学历破格、同级改职和流动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 (三)有效的外语、计算机成绩单或经审核后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各类原始佐证材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或相应佐证材料、《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指后取得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 (五)表明本人有关贡献、成果或业绩方面的材料和有效证明。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报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字迹要清楚,不得漏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第三条适用范围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要与已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相一致。 (二)材料袋要求完整无破损,封面粘贴《申报目录表》,目录表上所要求的项目要如实认真填报。 (三)申报材料由各市(地)、各部门统一报送,同时填报评审人员名册并报数据软盘,表、盘内容要一致,准确无误。 四、各市(地)、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提供假证件、外语、计算机成绩单、论文(著)、业绩成果等,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的具体政策规定和要求请按省人保厅黑人保发[2010]67号文件执行,请在省人保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下载。 六、附表2-6请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hljjs.gov.cn下载。 七、报送材料地点:盛龙商务酒店。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副126号(珠江路与红旗大街交口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车仁喜 0451-53637345 13936689595;薛凤莲 0451-53601791 13613673471 附件: 1、各市(地)、省直有关部门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 2、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3、申报材料目录 4、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5、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6、黑龙江省评审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1 各市(地)、省直有关部门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市(地)名称 8月20日 哈市建委、规划局、房产住宅局、城管局、哈市燃气总公司 8月21日 哈建工集团、哈供排水集团、哈市供暖集团、哈市人才交流中心 8月22日 齐齐哈尔、绥化、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市各局 8月23日 牡丹江、佳木斯、鹤岗、黑河市各局、大兴安岭行署各局 8月24日 大庆市各局、省农垦总局建设局 8月25日 省人才交流中心、省森工总局建设局 8月26日 省直有关厅(局)、厅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直单位 8月27日 汇 总
附件2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学 历 学 位 现 职 称 拟晋职称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免试类别 免试 条件 基层 单位 意见 印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 人事局、 省直单位 人事部门 意 见 印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申报材料目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现有职称 申报职称 是否破格 行政职务 学历 专业 毕业学校与时间 单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2 学历证书(原件) 3 现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1 4 外语成绩证(原件) 1 5 计算机知识考试成绩单(原件) 1 6 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各类原始证书(件)及证明材料原件 7 《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1 8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或相应佐证材料 9 表明本人有关贡献、成果或业绩方面的材料和证明及有效论文、论著(原件) 10 学历破格、同级改职、流动人员审批表 1 注:1、此表贴在材料袋上 2、序号4、5项内容请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成绩单粘贴处,只贴其中一份 附件4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毕(肄)业学校及专业 毕(肄)业时间 文化程度 现职称 授予部门及时间 拟晋职称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与 成 果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与 成 果 基 层 单 位 推 荐 报 告 盖 单 年 月 日 市 地 、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盖 单 年 月 日 附件5 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毕(肄)业 时 间 毕业学校 专业 文化程度 现技术职称 授予时间 现聘任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 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拟评技术职称 改职 理由 基层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地 省直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6 黑龙江省 评审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审批机关名称: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姓 名 主管部门或地市 工作单位 及性质 性 别 出生 年月 原职称 授予 时间 授予部门 受聘 年限 毕(肄)业 学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文化 程度 行政 职务 现从事 专 业 从事 专业 年限 拟评专业 技术资格 初审 情况 填表说明:在“主管部门或地市”名称前面需填入人事厅规定的部门代码。在“在工作单位及性质”栏中应填入部门码、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及性质。“对破格、拔尖、支教”行政领导兼职、同级改职人员必须注明;“出生年月”必须填到月;“单位性质”按“事业、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行政机关、中直单位”选择填入;有“原职称”的,必须填入“授予时间、授予部门”项;副处级以上级别的干部,必须填入“行政职务”,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必须填入“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现从事专业”一律不能空项。 点击此处下载该文件! |